公司治理

永續治理

華泰一直以來所秉持的企業核心價值為「誠正信實、主動創新、異體同心、積極用心」,落實企業誠信及企業道德標準是企業永續治理的關鍵,透過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與董事會職能強化公司治理之作為以不斷創造企業的價值;除外,公司設有薪酬委員會以保障員工福利並維繫公司競爭力,營運過程以內控制度確保相關程序之正確性也是營運透明化很重要的基礎。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組織

為強化公司治理成效並完善公司風險管理制度,降低風險發生時對營運可能造成的影響與衝擊以及提升企業本身面對風險的韌性,本公司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經董事會通過。並於公司治理暨永續經營委員會下設置「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小組」,負責風險管理制度之推動與執行。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本公司風險評估依據永續報告書之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透過國內外相關法令規範、研究報告檢視、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據以評估具重大性之ESG 永續議題需進行風險管理之項目,經評估本公司風險管理的範疇包含:「策略風險」、「營運風險」、「財務風險」、「資安風險」、「法遵風險」、「誠信風險」及「氣候變遷風險」。

管理流程由各風險管理單進行風險鑑別與評估,評估結果交由公司治理暨永續經營委員會之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小組進行彙整,並針對可能造成營運衝擊之項目擬定因應措施持續追蹤管控,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公司治理暨永續經營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情形,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民國113年4月24日。

智慧財產管理

在新興科技與高科技產業快速發展的時代,健全的管理機制可強化公司及客戶在知識產權上的保障。本公司除對自身智慧財產進行管理與保護,同時也防範侵害他人智財權,以期達成透明化、有效性之公司治理,降低遭受侵害或發生爭議之可能。為合理管理智財風險,於現有的智慧財產管理基礎上制定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智財管理執行情形

• 訂定專利管理辦法,並持續強化專利系統,管理專利案件及控管流程。

• 持續更新強化專利資料庫系統,管理專利案件及控管流程。

• 加強門禁管理、權限管控,防止機密資料遭洩漏。

• 對全公司同仁進行營業秘密保護與資安宣導訓練,加深同仁對營業秘密重要性認知。

• 舉辦專利基本知識與避免專利侵權教育訓練,建立同仁智慧財產觀念與保護意識。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名稱 檔案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113)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112)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111)

董事會

  • 更新日期:113年06月07日

本公司之經營理念為誠、正、信、實,為落實該理念及確保股東權益,增加公司之透明度,並信守公司治理之相關法令及規定,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營階層向董事會報告經營績效,並由董事會決議未來的經營與重大政策。

董事會下設有兩個功能性委員會,分別為「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透過功能性委員會的審查,以利董事會執行其職責,提升股東利益。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董事長
董悦明
董事
頎邦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高火文
董事
羅世蔚
獨立董事
徐嘉華
獨立董事
魏幸雄
獨立董事
吳基逞
獨立董事
溫芳郁
獨立董事
洪千惠

董事會相關資料

名稱 連結
董事選舉辦法(108.06.18)
董事會議事規範(113.1.31)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109.03.27)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113)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政策(113)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113.1.31)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109年3月27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職能,每年均依所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績效並將結果提報董事會。

評估方式及內容

1.整體董事會運作績效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2.董事成員運作績效自評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3.功能性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年度 績效評估報告
113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含外部績效評估)
110年度

功能性委員會

簡歷請參閱 董事會成員

姓名 審計委員會
(第三屆)
薪酬委員會
(第六屆)
徐嘉華

(獨立董事)
V

(召集人)
V

(召集人)
魏幸雄

(獨立董事)
V
V
吳基逞

(獨立董事)
V
V
溫芳郁

(獨立董事)
V
V
洪千惠

(獨立董事)
V
V

薪資報酬委員會

目的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爰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2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

本公司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5席獨立董事組成,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專業性及獨立性資格條件。

委員會之運作與職責: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相關資料

名稱 連結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113.07.24)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3 年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 年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111 年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

目的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成員

本公司第三屆審計委員會成員,由5席獨立董事組成,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之專業、工作經驗、獨立性及兼任獨立董事家數等資格條件。

委員會之運作與職責: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並與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及簽證會計師充分溝通。

審計委員會相關資料

名稱 連結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113.1.31)
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情形(113年)
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情形(112年)
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情形(111年)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華泰電子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於每季與必要時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內部稽核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其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及子公司各項營運活動及控制作業。

稽核工作主要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執行,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內部稽核依據公司既定各項政策、制度、規章辦法等確實執行稽核計畫之查核及改善建議,作成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董事長及送交獨立董事查閱。

內部稽核覆核公司各單位所執行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綜合整體自行評估結果,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人員,稽核主管及其所屬稽核人員共三人。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華泰電子(股)「員工招募甄選任用作業程序」、「新人敘薪原則」、「晉升管理辦法」、「員工停薪留職管理辦法」、「員工離職管理辦法」及「間接人員考核及評量操作說明」之規定辦理,其考評每年執行二次,前述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向董事長報告並取得其同意。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年度 溝通情形
113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110年5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之規定,由會計主管朱蜀詠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具多年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及議事之主管經驗。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業務執行及進修情形:

年度 檔案
113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110年度

誠信經營

政策與規範

(1) 「誠正信實」為本公司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並秉持著道德標準從事所有業務活動。

(2) 本公司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公司治理評鑑自評指標」,落實公司治理,並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廉潔經營管理程序」及「從業道德守則」等重要內部規範,從董事會至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在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誠信經營政策,並要求全體同仁都應充分參與和遵守。

(3) 為了落實執行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本公司訂定「申訴及舉報處理作業程序」,確保通報管道暢通並保護通報者的隱私安全。

(4) 本公司由法務室、人力資源處及會計處共同組成「誠信經營管理專責單位」,依據各單位工作職掌及範疇,負責推動本公司誠信經營、反貪腐、反賄賂及法令遵循等公司治理之道德相關事宜,並每年至少於董事會報告一次執行情形,最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日期為113年10月29日。

防範措施

1.防範內線交易:

(1)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並作為本公司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之依據,亦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於就任前,進行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之教育宣導,確保其能了解法令相關規定與要求。

(2) 本公司於112年7月經董事會通過增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因此,本公司於董事會召開當月初,通知內部人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禁止交易之封閉期間,並於通過財報之董事會前加強提醒,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3)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向內部人及特定職務之主管及同仁進行有關「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以具體落實防範內線交易。

2.防止利益衝突: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規定:董事、經理人、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於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3.簽署誠信條款:

為使公司成員了解華泰對誠信經營和從業道德的重視,對內在「員工工作承諾書」中加入廉潔承諾條款,讓同仁了解在誠信與從業道德議題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對外在公司網站中揭露誠信經營守則等相關文件,並要求供應商簽署「供應商廉潔承諾書」。

4.定期教育訓練:

本公司定期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誠信經營宣導教材內容並以信件方式發送予公司同仁,及在公司內部公告欄中公示公司道德政策。

違反道德誠信舉報機制

為確保誠信經營的落實,使員工、供應商與承攬商於工作上遭受不合理之待遇及情事時,其申訴、舉報處理有所依據,華泰建立「申訴及舉報處理作業程序」,設置內外部申訴專線與信箱,並已將舉報制度及管道揭露於公司之網站上,以鼓勵華泰內部員工與外部其他利害關係人檢舉不誠信與不當行為。

履行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1) 113 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2) 113 年本公司舉辦誠信經營、從業道德及防範內線交易等相關議題之內部教育訓練參訓人數為3,751人次,合計共3,751小時。

(3) 本公司分別於113年1月2日、113年4月1日、113年7月1日及113年10月1日以 E-mail 方式通知內部人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避免內部人誤觸該規範。

誠信經營相關辦法:

名稱 檔案
誠信經營守則
道德行為準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112年度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取措施
111年度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取措施
110年度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取措施

重要公司辦法

章程 / 規則 / 辦法 發布/修訂日期 Link
公司章程
112.06.09
股東會議事規則
102.06.11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111.06.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111.06.10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108.06.18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108.06.18
申訴及舉報處理作業程序
113.05.14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112.07.26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
112.07.26
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
1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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